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桥东分公司房屋租赁项目,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桥东分公司房屋租赁项目。
2.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1.3租赁期限:8个月。
2.1.4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2.2采购范围:租赁面积不少于1400平米,能够保证正常办公需求,停车位不少于40个,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所出租的房屋必须是供应商自有房屋,不接受二次转租,且能满足集中办公的需要,所出租的房屋必须具备《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有效证明材料;(3)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2022年度公示报告或2023年度公示报告(事业单位、自然人投标无需提供)。
3.3(1)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系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021年5月1日至磋商当日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行贿行为记录;(3)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
3.4(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当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5月10日09:00时至2024年5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09:00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om)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河北省烟草专卖局)网站”(he.tobacco.gov.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河北省烟草公司张家口市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37号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容辰广场银座商城写字楼C座8层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孙先生 | 联系人: | 余先生、李先生 |
电话: | 0313-****** | 电话: | 0313-****** |